一、请第三次递补入闱人员(见附件1)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还未拿到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参加本地高考的证明。
2、支教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定向招募岗位(限定户籍的)的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户籍证明;报考修水县护理学类的还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
3、自行下载附件2《2015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正反打印,贴好照片),填好相关内容,2015年应届生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历届生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
本人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取消招募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31日8:30-12: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即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D217室)
联系电话:0792-8584447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书(本通知书体检当日回收),请带好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1寸照片1张。
三、因“三支一扶”工作上岗时间要求,此次递补入闱资格审查及体检后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网上递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如更换网上报名时留存的电话号码,请及时通知市“三支一扶”办。
四、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关注2015年8月25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九江市2015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公告”。体检合格的考生如有放弃招募资格的,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告知市“三支一扶”办。
联系电话:0792-8584447
附件1:2015年九江市“三支一扶”第三次递补入闱名单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入闱人员姓名 准考证号 分数 排位
修水县支医 400004301 何运 10104033924 62 7
星子县支教 400009104 马云云 10104132909 50.55 4
庐山区支教 400012100 许健 10104010312 63.05 14
400012101 姜萍 10104132311 60.05 12
胡丽琼 10104132410 59.06 15
400012102 龚亚琴 10104012012 65.03 4
共青城市支教 400013100 占晓燕 10104012102 30.54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