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政府发文要求体制内官员游说亲戚拆迁,做的不好的停薪,严重者停职,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拆迁主要是发展当地经济或者响应政府号召改建棚户区,对当地发展是有利的。但是这种株连式的拆迁做法却有可能引发干群矛盾的,也有违于依法行政的原则。
通过绑架亲情的方式逼人就范属于变相强拆,造成此种株连式拆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某些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执政观念。当地政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急功近利而又漠视百姓感受的扭曲政绩观。少数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十分淡薄,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甚至以权压法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其次,某些地方政府职能定位错误。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同时,政府应妥善处理和维护好被拆迁者的利益,为其排忧解难。但有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过度干预市场拆迁行为,将原本应该由开发商自己解决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拆迁矛盾强揽到自己身上。为了政绩和面子,甚至罔顾法律和民意。
最后,权责不对等是根本原因。“株连式拆迁”屡屡犯禁,除了部分地方政府的冲动,更大原因在于权责不对等,行政乱作为而不负责任。对于主事官员很少能做到行政问责。执行缺乏刚性,法律、法规、红头文件越多,就越容易陷入官僚主义,最终令所有的法令都失效。
要想标本兼治的解决株连式拆迁,我们需要多策并举。
第一,要加强监管,严格追责。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勇气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不可有令不行,有责不究。
第二,严格遵循法治化的强拆路径。行政机关在面对“钉子户”时,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严格审查、依法裁决,将强拆关进法治的“笼子”。
第三,尽快出台更适合中国国情的与拆迁相关的管理和补偿条例,从法律层面上确定应该给予住户什么补偿。需要从法律上建立强制拆迁从确定到实施,再到解决后续遗留问题的流程,建议拆迁这一过程由非利益方,如政府主导并实施,绝对禁止开发商参与进来,程度上避免强制拆迁的发生。
第四,畅通受害者的申诉渠道,确保申诉权。在强大的行政权力面前,除了在个人微博或媒体曝光,受害者几乎找不到可靠的申诉渠道,也没有任何行业组织替他们维权。
城市改造拆迁,涉及城市发展,关乎民生保障,只有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才能站稳立场,主持公道,依法办事,积极保护被拆迁户的合理利益,最终使拆迁行为成为惠民工程。
2、有些干部工作只求过的去,有些干部工作要求过得硬。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过得去”与“过得硬”反映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追求和态度。“过得去”折射出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过得硬”体现出奋力开拓、认真负责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两种不同的观念与行动,最终也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
在工作中只求“过得去”的干部,工作时会缺少进取心,责任心,对工作和对自己要求不严,以这样的心态去走群众路线,可能会是敷衍了事,以完成任务为追求,和群众交往也注定是点到为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可能“下深水”地去扎根与老百姓,去关心百姓。“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成败”,以这样的心态去走群众路线,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在工作如果追求“过得硬”,一定会在工作上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这样的干部为了在工作中“过得硬”,平时他们一定就会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要自己本领过硬,水平过硬,德才过硬,他们一定明白只有自己有“过硬”的本领,才可能让自己在工作上“过得硬”,这样的人在走群众路线时一定会身体力行,事必躬亲,耐心细致地去和老百姓交往,遇到问题一定会主动地开动脑筋想办法,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把老百姓的事当着自己的事来办,这样的干部是能和群众“以心换心”的干部,群众当然会喜欢和欢迎。
为紧跟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我们需要牢固树立“过得硬”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要忠实履行职责,勤奋学习,提高本领,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为行业整体竞争实力的提升贡献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