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十堰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分,并按照选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时间: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考生8:30前到达指定地点。
三、考核地点:十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柳林路25号原市委大院内)6楼会议室。
四、考核方式:个别谈话与集中面谈相结合。重点考察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等。
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相关证明)和《湖北省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学校或单位意见一栏应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等。以上证书、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19-868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