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院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市妇幼保健院卫技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瑞金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瑞办发[2015]23号)精神,我院拟在编办核定的临聘人员指导数范围内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21名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全日制医学类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限30周岁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
保健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 或妇幼保健医学 |
本科 |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考者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5年7月9日至7月23日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如实填写《市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联系电话:0797—2522178,联系人:钟佳霖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临床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技能操作分数各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27日,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九楼会议室;
3、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技能操作考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考试入闱人员,如有应聘者在考试前两天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否则,不予递补。凡技能操作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技能操作考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考试内容: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能操作和临床基础技能操作。
考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3日,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九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进行7天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6日止,公示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一楼门诊大厅。
(六)聘用
1、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名单报卫生局、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作满一年,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按相应专业岗位实行同工同酬。
五、招聘原则
(一)录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原则;
(三)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聘人员的原则;
(四)卫生局参与全程监督、指导的原则。
六、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瑞金市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临聘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陈家祥市妇保院院长
副组长:张素芳市妇保院党支部书记
成员:王天赟毛吉明薛长贵黄跃英钟水莲程志光朱志东许小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招聘的具体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程志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招聘宣传工作,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瑞金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布招聘方案。
七、有关要求
(一)相关部门和科室要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