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5]1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7号)精神,现将我省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2015年9月5、6日
考试科目:9月5日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 :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考试考点设在兰州。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国家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知识》: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甘肃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
2.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中级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凡符合考试条件者,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程序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一定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考。参加过2013年、2014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档案号,其余均按新考生报名,重新审核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在(http://zg.cpta.com.cn)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资格审查。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审核。
5.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5年5月25日至6月12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55元,主观题7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需要发票,考后1个月内持准考证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9月6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http://zg.cpta.com.cn)按考试专业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要认真领会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报名。免考一科的考生先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报考条件<二>规定的相应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审查通过后再到网上报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对报考者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和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二)近两年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以及其他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三)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 5 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 4 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 5 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5 个科目考试;参加 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4 个科目考试,方能取得国家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七)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2015年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4609247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