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09年在本区设置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5名高校应届优秀毕业

时间:2009-02-01 20:30:00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字体: ]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考专业
  专业类别以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标准。
招聘专业
职位类别
及学历要求 中文 数学 英语 地理 计算机 体育 其他学科 合计
中学教师 8名 2 2 1 1 2 25
小学教师 17名 7 2 3 2 1 2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
  2.2008、2009年全国师范类及综合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8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修读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名时须提供修读合格证明);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中文专业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专业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报名时须提供等级考核合格证明)。招聘专业中的“计算机”职位不受此条件限制。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通过招考录用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属下中小学任教,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在编教师标准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24日至2009年2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634室,邮编:510700),也可通过邮寄材料报名,邮寄的材料以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为准。
  3.联系电话:020-82378925,020-82378939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大学历年成绩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暂缓就业协议、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A4纸);
  (3)提交同底大一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及4寸全身照各1张。
  (4)应聘者如已婚,还须同时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A4纸)。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拟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三)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相关网站公布。)
  对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历年成绩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暂缓就业协议、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进行验核;并提交同底大一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及4寸全身照各1张。应聘者如已婚,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验核。复印件提交。材料不齐不受理审查。
  (四)组织相关考试、考核。(初定2009年3月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界时通知为准。)
  相关通知等事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hpedu.gov.cn)
  1.笔试。
  组织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的范围是政治理论、行政管理、法律与宪法、公文写作、时事(2008年1月1日以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育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理念,基础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等知识。
  拟招聘名额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可相应调整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未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人数为3名的,60分以上人员全部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超过3名的,同一专业类别笔试60分以上者每增加5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增加1名,如此类推,同一专业每个招聘职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不超过5名。同一招聘专业职位入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末位如出现同分,则同分者一并参加该专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
  (1)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数不足开考要求,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开考要求的;
  (2)笔试60分以上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未达到3:1的;
  (3)教育教学测试60分以上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未达到3:1的。
  4.面试。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人员可进入面试。同一招聘专业职位入闱面试的末位如出现同分,则同分者一并参加该专业面试。
  (五)体检。
  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合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招聘职位入闱体检的末位如出现总分同分,则以同分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数高低确定入闱人选;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后一名依次替补。体检标准按照我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须由招聘小组指定的医院出具。超过招聘职位数后2名以外的人员不具备替补资格。
  (六)组织考核。
  (七)确定录用人选并在黄埔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hpedu.gov.cn)。
  (八)办理毕业生接收录用手续。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黄埔区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