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黎平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资格初审

时间:2015-04-29 12:2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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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
(1)资格初审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已经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1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表》。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州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意后由负责审核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5月1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表》,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1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5月1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定向招聘民族乡镇小学管理岗位须先进行报考该乡镇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