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5年贵州省兴义市事业单位招聘408人公告
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 经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授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人员中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分配乡镇;报考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安排到原任职地有编的乡镇事业站所,并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 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五)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