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德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加分政策

时间:2015-04-28 13:52: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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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期间内提交统一格式的《德江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须用A4纸打印)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审核人员签名确认),在笔试前公示,无异议的,将在笔试成绩(非折合成绩)中加3分,逾期不受理加分,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加一次分,不得重复加分,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
2.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
3.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4.我县农村独生子女毕业生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德江县卫计局出据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我县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毕业生持父母的《绝育手术证明》和德江县卫计局出据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6.通过国家组织统一考试并持有与报考卫生类岗位(含校医)专业设置对口“执业资格证书”的符合条件考生,但报考职位条件中已要求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