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专升本考试报名方法
1.各招生院校于4月17日至20日进行考生报名及确认工作。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进行报名,各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须核收考生的毕业证明原件。
3.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所报考的高校报名。
4.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5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和士兵退役证到所报考的高校报名。
|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 2015年4月3日前 |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报招生章程 |
| 4月10日 | 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
| 4月18日前 | 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询 |
| 4月17日至20日 | 考生报名及确认 |
| 5月9日上午9:00 | 各招生院校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
| 5月15日前 | 需调整计划招生院校上报《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调整申请表》 |
| 5月20日 | 各招生院校开始录取新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标准,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一周 |
| 5月27日前 | 将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进行审核,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排序一致,报送信息包含:序号、考试报名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层次、学制、政治面貌、民族、考试科目分数、总分、毕业学校。 |
| 6月5日前 | 录取结束 |
| 9月15日前 | 各招生院校统一向市教委报送报到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市教委统一在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予以学籍电子注册(报送数据的排列次序应与录取名单报送次序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