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注: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此表在资格复审或面试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回备案。
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
【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4月27日、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价费字〔2013〕223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提高考试收费决策效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经研究,进一步规范职业类资格考试和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现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费收费标准
中央考试单位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专业主管部门收取〕,理论科目考试每人每科40元, 上缴中央考试单位考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或核定的考务费标准收费。 中央考试单位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 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专业主管部门收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人每模块49元,上缴中央考试单位考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或核定的考务费标准收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的职业类资格考试和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专业主管部门收取),理论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0元。
二、考试费用主要用于组织命题、印制试卷、运送试卷、组 织阅卷、组织报名、租赁考场、组织监考、组织管理等费用支出。 上缴国家考试单位的考务费,各级财政不得调控。
三、执收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 许可证,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执收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和报名(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公示收费项目、考试科目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凡是国家统一命题的考试,要在公示中向考生说明国家收取的考务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3】53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