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时间:2015-04-14 10:02: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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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4月21日(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4)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扬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后,及时在中国仪征、仪征党建、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7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5年5月18日-1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