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2015年,我市计划选聘2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15名,女7名)。具体名额为:
昆山市选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相城区选聘4名(男性4名);
工业园区选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是: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苏州生源应届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担任过班级(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团委)或协会(社团)中层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也可参加选聘;(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5)身体健康。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 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 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 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 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 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 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 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 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4月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4月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 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我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 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4月15日-17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奖荣誉证书、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的相关证明等。以上提交的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成绩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szrsks.com)公布。每类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sz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咨询电话
苏州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0512-68610202
昆山市政策咨询电话:0512-57329607
相城区政策咨询电话:0512-85181535
工业园区政策咨询电话:0512-6668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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