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缴费办法
(一)报名办法
1.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标识。如需短信提醒服务,须填写中国移动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通畅,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的通讯不畅,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提交后,不能再做修改(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报考的岗位不足1:3开考比例的除外)。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5.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后,随时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系统随机分配一个报名序号(显示在报名登记表左上方),此序号是的,供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招聘单位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岗位重新报考。此时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8:00至3月29日22:00。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大厅(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或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