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济宁市)

时间:2015-02-02 15:4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非全国“985”和“211”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

  硕士、博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15653729021 0537—296602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