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和社区的待遇有什么差别?

时间:2015-01-29 10:5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大学生村官和社区的待遇有什么差别?
1、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2-3年。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2、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8万元,其中到50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根据实际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

3、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本人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事宜。
4、到村(社区)任职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
5、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选调生、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务员考试。
6、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各级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录用(聘用)条件并参加招录(应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7、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年龄未超过30周岁(截止每年9月底)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1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8、在村(社区)任职期满1年,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或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社区待遇如下:
三、聘期待遇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 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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