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岗位按指标确定拟录人员。
2.拟录人员请于1月26日—27日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及本人学籍档案,婚迁人员持结婚证,加分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非师范岗位的到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复审手续,师范类岗位的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办理复审手续。
3.拟录人员请在复审时带2寸彩照4张。
点击下载>>>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8日
1.各岗位按指标确定拟录人员。
2.拟录人员请于1月26日—27日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及本人学籍档案,婚迁人员持结婚证,加分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非师范岗位的到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复审手续,师范类岗位的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办理复审手续。
3.拟录人员请在复审时带2寸彩照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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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