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先行试验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4〕21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海南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本年度,我合格分数线与国家标准相同。
三、成绩公布后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附件:海南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