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鞍山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相关待遇及培养使用

时间:2014-12-23 16:1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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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及培养使用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被聘用后的待遇。

(1)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签订合同后首次补贴5万元,其余15万元分5年按月等额发放。

(2)享受局级干部每年一次体检等医疗待遇;发放医疗补助(45周岁以下800元,45周岁以上1100元)。

(3)子女就学,小学就近安排,中考按归国华侨待遇降10分录取。

2、具有“211工程”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被聘用后待遇。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签订合同后首次补贴4万元,其余分5年按月等额发放。

3、引进人才的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原则上列入相应级别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采取任职、挂职、交叉任职等方式多岗位培养锻炼,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对在基层工作表现优秀的,及时逐级提拔到上级岗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