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办法
户籍生
1.本市户籍在户籍所在区县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考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学校报名,若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户籍所在区县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2.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户籍生,如不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必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以下简称《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就“借考”或“借考借读”做出明确选择。
若考生选择“借考”,即在志愿填报时其志愿按其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办法填报。
若考生选择“借考借读”,即在志愿填报时其志愿只能填报:①面向该区县招生的市直学校;②借考地区县属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部分只招收计划生的学校;③全市各民办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本市户籍在外市学校就读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