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20号)

时间:2014-11-19 09:4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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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标准要求。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至1978年7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1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