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有非专业类公务黄标车4538辆。通过财政部门审核的有4506辆,核销率为99%,已取得报废车回收证明的有3868辆,报废率为85%。这意味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非专业类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提前45天基本完成。
据了解,根据201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专业类公务黄标车淘汰任务,为全市黄标车淘汰起示范带头作用。
为推动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委、市监察局于今年3月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淘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专业类公务黄标车实施方案》,通过市、区、街道层层动员,建立专项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突破各种障碍,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结合车改,创新方式,通过先统一报废、后合理置换的方式,提高了财政资产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