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0号)精神,现将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已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对外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