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单位及名额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专业人员岗位1名。
二、报名范围、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未参加过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会计人员上岗资格,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系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5、报名人数不足1:3招考暂缓进行。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近两年重大时事政治、行政管理、法律等公共基础知识方面内容,以及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知识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小时。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的表现和能力。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为20分钟。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当场评分。
3、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的总分各为100分。采取权重计分法计算参考人员的最后得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分别为40%、60%。参考人员的最后综合成绩得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
4、考核体检。按应招工作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主要看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若发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5、公示。对确定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人口计生委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后有不合格的,在参考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最终确定1名录用对象。
四、录用
市人口计生委将确定的录用人员向市人事局申报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7日至22日。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计算机资格证以及能证明其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笔试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市人事局。
面试时间和体检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