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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4月30前 |
根据国家考试办要求,印发省2014年度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
省统计职改办 |
5月20日前 |
各地印(转)发省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布考试报名等相关信息,制定工作计划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8月10日前 |
完成初中级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编排考场、准考证等前期工作,并将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试卷预定单等相关信息报送省统计考试办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完成高级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并将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信息报送省统计职改办汇总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
8月20日 |
缴纳考试务费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9月30日前 |
各市核发中初准考证;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核发高级准考证 |
省统计职改办 | |
10月18至19日 |
专人值班 |
省统计职改办 |
组织考试 |
省统计职改办 | |
省职改办组织人员赴各地巡查、指导考试工作 |
省统计职改办 | |
10月20至22日 |
将答题卡安全送达省统计考试办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11月下旬 |
11月底前各市统计考试办进行本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并报省统计职改办 |
各市统计局、人事考试部门 |
总结本年度统计资格考试工作和对各市考试工作考核 |
省统计职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