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今天通报人社部和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改在每年10月中旬进行。鉴于中广协目前正就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和相关具体问题与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以及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部门沟通协商,2014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
2014年4月,人社部和工商总局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新制度规定顺应国家“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要求,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国广告协会具体承担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工作”。
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从考试报名条件、专业和科目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成绩有效期等方面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扩大了报考专业范围,调整了工作经历要求。报考专业从“广告专业”扩大到“文学类”、“艺术学类”、“管理学类”专业;工作经历要求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和报考的不同级别,由原来的4年、2年分别调整为3年、1年。
二是取消广告师专业划分,整合考试科目。广告师考试不再设置设计、策划、文案、影视专业,考试内容上体现专业特点;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考试科目《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更名为《广告专业综合能力》;整合广告师考试科目,将《广告专业案例分析》考核内容纳入《广告专业实务》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180分钟。
三是调整考试成绩的有效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级别广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新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首次开考。三年来,全国报考人数为2万余人,4449人取得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