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对我省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考试定于2014年11月1日、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月1日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11月2日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14:00-17: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是招标师职业水平滚动考试的最后一年,所以,参加考试的人员,今年如果未能在2013年、2014年两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取得证书,其2014年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将不再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招标采购专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二)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报考程序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空白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
(2)考生持《个人信息表》及有关材料到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招投标管理和概算审核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府大楼702-1室,电话:65339701、653339378)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使用银联网上缴费(报名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录入个人报名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10月20至29 日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22号)的有关规定,客观题《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
七、评卷与公布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进行评阅卷,经上级部门审核验收后,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www.hnjy.gov.cn)、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八、有关购买考试大纲等事宜,可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www.ctba.org.cn,010-88653358,88653324)或当地计划出版社销售书店联系。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