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误读反映民众期待改革快些走

时间:2014-07-17 09:32: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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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误读反映民众期待改革快些走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而关于《条例》的一番误读与解读,也在本月初成为一时的舆论热点。事实上,自5月15日《条例》发布之后,诸如“7月1日起事业单位将实行合同制”、“《条例》实施之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随即会发生变化”、“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期参加社会保险”这样的声音一直广为传播,即便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解读之后,这些言论仍然影响广泛。直至人社部再度出面声明,这场“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的误读才算告一段落。
  近年来,大到影响广泛的重大政策,小到某一领域某一地区的具体规定,对于政策的误读似乎越来越多。这之中既有因相关部门遣词造句、考虑不周全等等造成的“技术性”误读,也存在着某些利益群体故意曲解而出现的“恶性”误读。此外,更加需要注意的,应该是那些由于改革滞后,民众出于对改革期待而出现的“良性”误读——我们甚至应将这种误读看成对改革迟迟不能“破题”的一种催促。
  “良性”误读:民众希望改革“快些走”
  今年5月,由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公众见面,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涉及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来将建立的工资增长机制、参加社会保险以及转换用人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成为一段时期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自公布之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000余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之类似是而非的表述却被广为传播。5月下旬,有关部门就曾通过《经济日报》等官方媒体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然而误会并未就此平息。在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又一轮误读与传播再次掀起。人社部在本月初不得不再次对涉及到《条例》的各种误读进行了解释。
  《条例》中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方向性的问题。“但具体如何落实到位,目前尚属于探索阶段,这为下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改革留下了空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说。
  《条例》中还首次提出,要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这项规定也成为当下人们揣测未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涨工资的“依据”。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此表示,“把《条例》的实施等同于事业单位人员要涨工资,完全是片面的认识和理解,准确地说,应该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各方面工作规范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与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也没有必然的关系。”
  我们应该承认,我国在多地进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进展并不顺利,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较大,因此广受诟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下一步的方向是建立公平的规划,遵循市场化原则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不仅如此,当前事业单位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只是改革迈出的一步,更艰难的改革,是在不同地区、行业间以及不同资金来源的事业单位间,找到一种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
  现在回头看来,这场延宕月余的“误读-解释”事件,并非是政策表述与民众理解层面的问题,它所体现出的更多是民众对于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一种“催促”。
  经济观察网有评论认为,造成广泛而整齐划一“误读”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舆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改革期之过甚。而这也是中国很多方面改革的写照。
  而《中国青年报》也在评论中指出,社会上对养老公平、收入公平渴望已久,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促进这些方面公平化,于是,某些媒体就故意迎合这种社会心理,制造声势。所以,与其说舆论误读《条例》的关键条款,不如说公众希望从7月1日起,《条例》的每个条款都能得以实施。
  “恶意”误读:警惕利益群体曲解政策
  大家应该还记得,去年年底开始的那场小产权房“转正”误读引发的风波。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然而中央提出的“前提”和“慎重稳妥”的态度并未被一些人所理会,他们只看到了让自己有利可图的只言片语。于是手握小产权房的一些人开始大肆鼓吹小产权房“转正”的“中央决定”,他们的卖力兜售吸引了众多怀着投机心理和财力有限却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的人们。一些城市的小产权房价格一路看涨,而北京个别小产权房的售价甚至几天里上涨千元。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这是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小产权房不存在“转正”的可能性。在11月24日召开的两部委视频会议上,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说,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而且最近还有强力反弹的势头。他分析认为,这源于很多人对三中全会的有关规定并没有正确解读。
  “三中全会在开之前、开之后,一些公众对小产权房转正有个误判。”北京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总队副队长郑继培说,事实上,北京市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是坚决地清理、整顿、制止。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则表示:“此次两部委的联合行动不仅处理事,也要处理人,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此外,《决定》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表述也引起了部分人“我们城里人去农村买几块地”的投资联想。2013年12月11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宅基地改革推行后,“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的想法是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性误解。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类似于涉及小产权房或土地买卖等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往往都是历史所遗留下来的重大而敏感的改革难题,每每有新规新政指向它们,都可能带来利益攸关者有意或者无意地主观性解读甚至引申和联想。只有让政策更加明确、落实更加及时才能尽量压缩误读的空间,才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盘点误读个案:那些“断章取义”和“政策焦虑”
  今年年初,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的一段讲话引起了轩然大波。1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曾就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动计划,着重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问题作出阐释,当时他讲了三句话,分别是“中央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虽然这只是部委会议上的声音,并未最终落在纸面上成为政策,然而这样三句先后关联的话却也被媒体“一刀斩断,只留猛料”。于是乎“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成为一时的舆论热点,网络上热议之声不绝,有人说“早该出这种政策了,严控大城市人口!”有人惊呼“这房价还得大涨”,甚至学者马光远也大呼这是“饥饿营销”……1月12日晚间,国土资源部官方发布微博表示,关于“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报道,属于媒体误读。
  姜大明部长所说的这三句话,逻辑层层递进,不可割裂,而且每句话都有前提。“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原则上不再安排”等限定字眼都表明了,今后对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供地政策,不是从现在就“一刀切”。一场舆论躁动才因此平息。
  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副市长杨晓超曾表示,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在年底前将实行封闭式管理,账户内的钱不再能随意提取而只能用于看病。同样是一句领导的发言,同样引发了民众一番忙乱。
  因为对所谓“封闭式管理”的担忧,在北京市缴纳医保的人们开始不安起来。消息传出之后,北京银行的部分网点便出现了排队领取医保存折内存款的现象。特别是在3月23日前后,人们的情绪更是因为一则“医保存折资金系最后一日支取”的消息而倍加紧张。据北京银行奥东支行一名工作人员说:“好多人都来取医保存折里的钱,银行下班的时间也拖后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在民众存在误解的那一段时间曾明确表示,不论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方式如何调整,已经打入医保存折里的资金都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对于这笔资金,参保人员凭医保存折可以随时到北京银行或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自由支取。参保人员不用担心这些钱会被封闭,更不必着急扎堆取钱。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已在银行各网点贴出了解释公告。即便如此,这类政策尚未确定便因官员言论引起民众误解的事件在时下似乎并不鲜见,这背后的不妥之处值得我们深思。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是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引发舆论极大关注。在这份7000余字的文件中,“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一表述吸引了最多的眼球,一时间“政府要推卸养老责任”、“政府要‘算计’老人的房子”等等声音并不罕闻。
  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借助权威媒体连续回应“以房养老”问题。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而“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二十七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意见》提出要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此外,政府还将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支持政策以及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关于“以房养老”的误读个案并不同于其前面所述的那些例子,这份文件在措辞与表述上并没有“技术性”问题,社会上也并无大量刻意曲解政策的报道和舆论,依然造成相当一部分民众因误读而产生不安。而这些不安的背后,恰恰是我们这个“跑步”奔入老龄化社会的大国中难以压抑的养老焦虑。我们应该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中更多地考虑民众情感中的焦虑,从而避免这些情绪性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