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到我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相应工作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7名乡镇卫生院(不含高村镇卫生院、高村镇卫生院城南分院,下同)医务人员。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9年7月14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普通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②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③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名。
④经资格初审合格,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真实性承诺书、愿意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一式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持相关证明免考务费)。
⑤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
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答题时限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考试时间:2014年 8月5日上午8:30-10:30,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考。
由招聘办及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确定最后一个名额时,如果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加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笔试考点设麻阳一中。
3、体检
由招聘办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对拟体检对象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应聘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体检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结果由县招聘办及时进行公示。
4、考核
体检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经考核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5、聘用管理
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在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②分配:全部分配到乡镇卫生院,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依照有关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五、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3、网上查询:"麻阳政府门户网"( www.mayang.gov.cn)
"怀化人事考试网" (www.hhrsks.com)
咨询电话:0745-583067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5-5850531(县卫生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5-5822151(县纪委、监察局)
附:《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
医务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填报单位: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 |
学历 |
专 业 |
其他条件 |
编制性质 |
备注 |
乡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3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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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医生 |
2 |
中专及以上 |
中医 临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 ||
防疫专干 |
4 |
中专及以上 |
西医 临床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此岗位为财政全额拨款 | ||
妇幼专干 |
2 |
中专及以上 |
西医 临床 |
限女性;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
此岗位为财政全额拨款 | ||
护理人员 |
4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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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人员、药剂人员 |
2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西药学、中药学 |
具有检验士、药士、中药士及以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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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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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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