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4年7月7日(星期一)上午 8:30—11:00,超过资格复审时间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2、地点:来宾市委党校多媒体教室102室。(来宾市桂中大道西848号,乘坐2路公共汽车到“党校”站下车往前走约50米)。
3、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院系开具的有关证明)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免笔试考生除外);
(3)考生打印《2014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填写院(系)鉴定栏,应届毕业生由院校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盖章,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由服务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无党员证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5)非中共党员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还需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6)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4、考生必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等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存档备案,经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考生未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者选聘资格。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超过下午14:00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地点:广西来宾市委党校多媒体教室102室(来宾市桂中大道西848号,乘坐2路公共汽车到“党校”站下车往前走约50米)。
3、方法:采用面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免笔试考生只带身份证)。同一面试考场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
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的确定
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从每个考场按面试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
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联系并告知院校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下载《2014年来宾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寄回来宾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也可以由校方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带到来宾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6楼,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4278721。
当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察、体检、选聘资格时,在同一面试考场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分数相同的,依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比例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要求确定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遵守考务工作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抽签和面试。
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熟悉场地位置,安排好行程,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联系电话:0772—4278721,18078296033(郭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