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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为全额事业单位,位于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学院现有医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并开设了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在校学生达万余人。学院在编在册教职工90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正、副教授和正、副主任医师300余人,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学院成立68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质量的医卫人才,为我国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不断优化学院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补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人数为62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人,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有毕业证、学位证、可派遣),所学专业及其他所需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办法以2014年6月30日为准。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25日下午6:00以前。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学院人事处报名(长治医学院科技大楼10层1004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填写《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②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简历材料1份(简历、1寸免冠红底彩照电子版发送到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cyrsc123@sina.com,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⑤本人带近期同版红底1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到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⑥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及证明。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治医学院网页下载并填写《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相关证件与材料的扫描件(相关材料同现场报名要求一致)一并以压缩文件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cyrsc123@sina.com进行报名,邮件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本人专业(方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领取准考证当日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牵头,由学院教务处、用人教学系、部相关专家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相关事宜将在长治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要求,对于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如不达1:3的比例要求,经请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笔试,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试题由医院人事科组织不同专业的专家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由《公共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命题采用百分制,其中公共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知识部分占70%。笔试内容为:岗位编号2、3、4岗位为外科学,岗位编号5、6、7、9、11岗位为内科学,其他岗位与所聘岗位专业知识相关。
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需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进入面试。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70%,专业能力测试占30%),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时,如属我院特殊或紧缺专业所需人员,我院将有关情况报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面试。所涉及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者,方可录用。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科组织实施,由招聘工作专家组负责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确定。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和论文为主,时间约10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应聘岗位情况提出3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进行回答,每题回答完毕后由同行专业专家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面试者评分的科学性。
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按测试人员抽签顺序进行,现场打分。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封闭管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告,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
(3)考试安排:
笔试的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在我院网页上公布,请应聘者关注我院网页,笔试前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医院网页进行公示。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见我院网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医院招聘工作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结束成绩揭晓后,即在医院网页上公示笔试、面试的成绩,并公示总成绩排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医院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毕业生到医院工作,按照各专业计划数量,依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同时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批。
九、 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属实者,取消拟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医院纪检部门将安排专人监控全程,参与和监控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
监督电话:0355—2091013(纪检办)
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人事科(长治市太行东街271号,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355-2094516、2095033
联系人:崔老师、石老师
电子邮箱:hjyyrsk@163.com
附件: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