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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