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在丽中央属、省属及市直单位按照规定报名流程到莲都区统计局报名。
(三)报名时间浙江省统一定为6月2日至10日(双休日除外),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各县(市、区)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统计局确定并公布。
(四)各级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14年10月19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中、初级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莲都区。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
2014年 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共两本,《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报考初级职称人员, 只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报考中级职称人员,需同时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两本教材。各级别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下载。
五、其他
(一)请各县(市、区)统计局,按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浙 统办函〔2014〕11号)》的要求,将考试教材订购数直接上报省统计局统计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杨建民,联系电话:0571-56774865)。报 考人员名单经当地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审核后,将报名表和相关复印件资料在6月20日前统一报市统计局执法支队,报考人员花名册制成Excel文件通过电子 文档同时上报,邮箱地址:ls_lxl @zj.stats.cn。(注: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一定要核对准确)
(二) 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105元,中级210元。教材费收取标准为:初级《统计业务知识》44元、《统计业务知 识》学习指导与习题30元;中级《统计业务知识》44元、《统计相关知识》32元。《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30元、《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 题18元。
附件:1、2014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丽水市统计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