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时间:2014-05-20 16:1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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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院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0年,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http://www.tjnu-law.com )已为社会培养了万名以上各种类型优秀的法律人才,在天津市政法系统享有盛誉,在全国日益形成良好的影响。

该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2009年该本科专业获批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获批 “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该院现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制史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6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该院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2011年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天津师范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博士一级(培育)学科。为了使该院专业与学科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诚聘海内外一切有志于在天津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优秀人才加盟我院,与我们共谋发展 ,共创辉煌!

二、 招聘教师的基本要求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学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专业要求

拟安排岗位及录用说明

学历要求

人数

其他要求
(职称、年龄、毕业院校等)

二级学科

专业方向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重点学科建设需要

博士研究生

1

教授(正高),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在本学科有较强学术影响。

宪法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重点学科建设需要

博士研究生

1

教授(正高),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且在本学科有较强学术影响。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重点发展学科建设需要

博士研究生

1

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保护法学

本科教学需要

博士研究生

1

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国际法学

国际私法学

本科教学需要

博士研究生

1

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经济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本科教学需要

博士研究生

1

讲师以上,毕业于国内外重点大学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详见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www.tjnu.edu.cn/xingzheng.htm

三、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联 系 人:马丽颖 晁晓军
联系电话:022-23766224,13752422790
E—mail:sdfxy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