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数据分析,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140
84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140
84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40
84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120
72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经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 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与11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