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告
一、申报对象: 凡2013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2、3。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市各有关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3号楼809室)。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申报人员的材料请报送所属财政局会计科。
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准确,提高评审,市财政局拟举办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辅导培训,请有意参加的人员于3月25日前将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1052996066@qq.com,并请注明“高师申报辅导回执”。本培训不收费,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通过邮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