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申报招聘计划通知

时间:2014-03-13 15:11: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关于申报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

昌州人社函〔2014〕1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昌州党办〔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招聘计划的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预期不再补报。

申报招聘计划的对象

申报计划的对象为各县(市)及州直有空编且与招聘职位有对应空岗的事业单位,自治州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州直、县市各事业单位须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结合职位设置方案,坚持“空编招聘、按岗招聘”的原则申报招聘计划。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主系列)的招聘计划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

申报招聘计划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类型、编制数、实有人数、职位类别、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和职位条件等内容,具体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可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及填表说明填写。

四、申报招聘计划的程序

(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指导、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所报计划须经县(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通过。

(二) 州直事业单位申报的公开招聘计划,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州编委核编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党群口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

(三) 州直中小学的招聘计划(管理、专业技术辅系列和工勤技能人员)由州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

五、申报招聘计划须报送的材料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招聘计划时,须提供加盖组织、人社和编制部门公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电子版,Excel格式),以及书面申请报告和政府相关会议的会议纪要。州直事业单位申报招聘计划时,须提供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公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及书面申请报告。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州直事业单位在制定招聘计划时,要以优化单位的人员队伍结构以及事业长远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倾向基层、突出紧缺”和“留有余地、逐步补充”的原则,不得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职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设置在不低于30%的少数民族职位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得设置性别、族别、身高等限制性和歧视性条件。法律法规对工作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确因工作需要设置上述条件的,须在申请报告中明确说明原因。

(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要符合行业和招聘职位的特点和要求,不得作过多过细要求,具体应按"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 》中的"专业类别"设置专业大类。如因工作需要设置单一专业的,应设置不少于3个具体专业。

(四)根据实际情况,木垒县招聘职位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州直和其他县(市)招聘职位学历须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医疗卫生行业护理职位以及文化行业舞蹈演员等类似职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工勤技能职位学历可放宽到为中专、中技或高中及以上。

附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联 系 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李冀博

联系电话:0994-2357530

电子邮箱:283884997@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