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广播电台:4人;市电视台:2人。
二、应聘条件
1、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语言自然流畅,吐字清晰,普通话规范,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播音主持大方得体,个性鲜明;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
3、具有一定的广播电视采编播工作经验,并持有国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过28周岁。应聘广播电台岗位者,现从事广电播音主持工作且具有省政府播音主持二等奖以上作品,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播音主持代表作品(应包括新闻、专题和才艺等内容)、报名表寄到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2、初选: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资料和音像资料进行初选,通过初选者择机通知到连云港进行考试。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由连云港市相关单位统一组织,笔试范围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知识为40分,专业知识6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4、体检和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电台按4:6,电视按3:7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5、聘用办法: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四、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30日之前。
其它详情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518)85476011 85468800 联系人:许女士 朱先生
个人报名材料可通过FTP方式上传,地址:ftp://218.92.16.151
注:用户名与密码请与QQ:704311085 联系
通讯地址:江苏连云港市新浦解放西路6号 邮政编码:2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