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4上海市奉贤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志于奉贤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品行端正,积极上进,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有良好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4)持有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有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名单或准考证,录用后一年见习期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
2、学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前教育专业)学历;
(2)外区(县)公办学校在职骨干教师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技能条件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全国一级及以上或其他计算机合格),语文学科、学前教育普通话需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余学科二级乙等以上。
4、其它
(1)报考教师岗位原则上专业对口【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物理教师岗位、化学教师岗位、历史教师岗位、地理教师岗位、生物教师岗位、音乐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美术教师岗位、计算机教师岗位、心理教师岗位、卫生保健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汽车修理教师岗位、城市燃气教师岗位、数控教师岗位,专业必须对口】;小学教育专业限报小学相关学科,学前教育专业限报幼儿园;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重点高校艺体类专业应聘中小学教师必须专业对口;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院校限报学前教育教师岗位。
(2)外区(县)在职骨干教师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学前教育和音乐教师岗位外语四级可以不作必备条件(必须有学院出具能取得学位证明),但作为基本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