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福州事业编制招考报名条件

时间:2014-02-18 15:0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连江、罗源、永泰、闽清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福州市属和五城区单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2月19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4年8月31日前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详情请看《2014年福建省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