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教学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本区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医生。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名教师
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名教师若干名。
(二)名医生
心血管科、呼吸科、肿瘤科、眼科、神经内科、普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泌尿外科、超声科、病理科学名医生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名教师
1、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地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
5、获得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者优先招聘。
(二)名医生
1、医德高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位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在三级医院工作或在二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4、主任医师年龄不超过50岁,副主任医师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5、近三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名教师、名医生招聘工作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gov.cn)、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zrsr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报名材料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或现场进行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为A4规格。邮寄报名材料同时,须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2、现场报名地点(与邮寄地址一致):
(1)名教师: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政工科。
(2)名医生: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3、电子邮箱地址:
(1)名教师:tze6681672@163.com
(2)名医生:15606377697@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名教师提供)、执业医师证(名医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③有本人签名的《2014年台儿庄区名教师报名登记表》(名教师提供)、《2014年台儿庄区名医生报名登记表》(名医生提供);④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采取面试或试讲、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专业测试、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的情况,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人事调动、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受聘待遇
(一)名教师
1、省特级教师、齐鲁、省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除正常工资待遇外,性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每年享有政府津贴10万元。
2、市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供不少于10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性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除正常工资待遇外,每年享有政府津贴5万元。
3、招聘的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库管理,除享受本区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外,并享受其他有关政治经济待遇。提供的住房在第一聘期内免费使用,续聘后可按本地区成本价购置。
(二)名医生
1、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五年,除正常工资待遇外,每年享有特殊人才津贴30万元。
2、市级学科带头人、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三级甲等医院担任过科主任、副主任医师5年以上,主任医师两年以上的,提供10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五年,除正常工资待遇外,每年享有特殊人才津贴10万元。
3、对科研项目,医院在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未尽事宜,当面协商。
五、联系方式
(一)名教师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刘老师;
电话:6681680。
(二)名医生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李院长;
电话:15606377697
附件:
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