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朔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采取笔试的方法,公开招考一批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共招考文秘人员12名,其中: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新闻中心各2名,纪检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各1名。
二、招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2、朔州户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学文秘、中文以及相关专业的也可报考;
3、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三、招考方法和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人员同时要提供单位介绍信,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院校学籍证明,近期1寸同版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彩照5张到区公招办报名。
区公招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地点:朔城区政府大院行政西楼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从2月8日8时开始,到2月17日18时止。
咨询电话:0349—2023663(朔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2、笔试
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方可进行笔试。笔试采取淘汰的方式,分两次进行。两次笔试内容主要是写作,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两次笔试满分均为100分,时间两个半小时。
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每次笔试成绩不足60分或两次笔试成绩均分不足75分者不予录取。
第一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拟录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下一轮笔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予以淘汰)。
第二次笔试结束后,根据两次笔试的平均成绩,按拟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两次笔试成绩均分不足75分的不予递补)。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区公招领导组派出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同时对其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录用及相关待遇
区公招办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区公招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招考单位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录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公开招考
文秘人员领导组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