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2〕5号)精神,考生成绩复核现已开始办理,现将成绩(包括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和专业阶段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提交资料
清远考生应在2014年1月8日前向清远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件,并填报《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请见附表)。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原件。
二、查询复核结果方式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自行打印或向省考办申请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成绩复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清远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电话:0763-3877231,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市财政局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