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从深圳市人民政府最新一期公报获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河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到2010年,深圳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20%.根据《意见》内容,到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除了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城区达到80%以上,特区内形成比较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系统,特区外建成截污及污水输送主干管网,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置。到“十二五”期末,建成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尾水为动态水源的河道生态补水系统;污水管网全面覆盖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建成区,各街道市政排水管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目前,深圳市准备加快推进22座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工作。其中新建福田、西丽、光明、福永、燕川、公明、布吉、沙田、葵涌、水头、坝光、鹅公岭、埔地吓等13座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滨河、南山、蛇口、观澜、横岗、龙田、横岭、上洋、平湖等9座污水处理厂。此外,深圳还准备建成特区、宝安、龙岗三座污泥集中处置中心,日处理污泥总规模达到2000立方米以上,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
目前,深圳市准备加快推进22座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工作。其中新建福田、西丽、光明、福永、燕川、公明、布吉、沙田、葵涌、水头、坝光、鹅公岭、埔地吓等13座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滨河、南山、蛇口、观澜、横岗、龙田、横岭、上洋、平湖等9座污水处理厂。此外,深圳还准备建成特区、宝安、龙岗三座污泥集中处置中心,日处理污泥总规模达到2000立方米以上,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