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以及《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城市运动会相关规定,厦门市体育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3年补充编内运动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项运动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3年补充编内运动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3年补充编内运动员报名表》,于12月25日-12月31日(上午9:00— 12:00,下午15:00—17:00)到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当场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体育局、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技能测试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其中,羽毛球运动员岗位(01~04岗位)采取对抗比赛形式,田径运动员岗位(05~08岗位)采取专项水平测试形式。
(一)技能测试:
1.羽毛球运动员岗位(01~04岗位)
报考人员按所报岗位进行小组单循环对抗赛,比赛采取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根据胜负积分(胜积1分、负积0分)进行排名,按与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依排名顺序进入专家评估阶段,如出现积分相同的,则根据积分相同人员之间对抗的胜负结果进行排名,胜者排名靠前。如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而不能形成竞争的,则不再进行对抗赛,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专家评估阶段。
2.田径运动员岗位(05~08岗位)
(1)05岗位:进行200米跑测试。
(2)06岗位:进行三级跳远测试,三跳取成绩。
(3)07岗位:进行跳高测试,三跳取成绩。
(4)08岗位:进行400米栏测试。
以上各项目测试以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男子、女子田径等级标准中二级运动员的标准为及格线,测试结果排名第一的人员进入专家评估阶段。
(二)专家评估
由市体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机能、运动素质、基本技术和心理素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选材标准进行评估,专家评估等级须达优秀。专家评估等级未达优秀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专家评估阶段。专家评估达优秀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体育网站(www.sports.xm .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拟聘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拟聘人员的待遇等按照《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厦府办[2003]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年龄、参赛资格、获奖名次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例:年龄要求17~18周岁是指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1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体育局监察室(电话:0592-5156581)实施监督。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八)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体育局网站(www.sports.xm .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体育局会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文档附件:
附件1:2013年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补充编内运动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3年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补充编内运动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体育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