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预习资料4
政府价格决策制度
1.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程序
根据《价格法》,国家计委制定了《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对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程序作了规定,包括受理申请、初步审查、调查、集体商议、价格公告、跟踪监测和定期审查。
2.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3.政府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
集体审议可采取审价委员会审议、司长办公室审议或其他形式。
4.专家评审价格制度
专家评审的形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成本复杂或分类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项目,可以采取组建专家组的形式进行评审,其他项目可以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或由有关专家分别提出评审意见的形式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