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各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3〕49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落实。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2月15日前上报本地区或本部门评审对象的有关材料和花名册,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