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河南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我县201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需求情况,依据《县编委会议纪要》方编[2013]2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50名,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提高乡镇的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临床医学专业45名、中医(中西医)专业16名、护理专业60名、检验专业3名、医学影像专业7名、药学专业4名、康复专业4名、妇幼保健专业3名、口腔医学专业3名、五官学专业2名、公共卫生专业3名,共计150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方城卫生事业,愿意履行医护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身心健康,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 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未在人社部门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以市人社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为准)。
5、具有方城户籍,在方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等邪教组织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合在卫生医疗岗位工作的;
四、照顾条件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工作通知》(豫卫人【2011】32号)“凡报考的研究生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可免于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可直接参加省辖市、县组织的面试。”对本次招聘报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者“211”院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免于考试,直接聘用。其他非“211”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技士、药士及以上相同执业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根据上级“三支一扶”工作文件精神,在方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处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7日(双休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市人社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户口薄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15日内)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四)报名程序
1、本人携带所需证件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100元,信息采集费12元,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考务费40元。
2、填写《方城县201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 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如果某一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1的,公开招聘办公室将对该专业招聘计划予以调整,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保证所招聘医护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评委;试卷委托市级以上具有考试资格的考试中心命制,考试由县人事考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两大类进行:
①西医类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②中医(中西医)专业和康复专业考中医类,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等中医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70 %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12月1日,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县卫生局门口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名额的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考点布置:考点设立面试室、候考室。
(6)面试程序:
①面试前:在候考室验明面试考生身份,审查准考证上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签编号,打分表上只写编号,不写姓名,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前不能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编号的考生,按弃权处理,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②面试中:采取抽签答题的方法进行,每个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走出面试室,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室。
③面试后: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收集后,当场统计。由计分员将最后得分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最终全部结束后,主任评委、计分员、监督员分别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名,形成面试最终结果,并即时在面试考点予以公布。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后,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7)结果公布:面试成绩最终结果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县卫生局门口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笔试占总成绩的70 %,面试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为100分,按照报考专业分别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某一专业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②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③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县人事考务中心:0377-65076736(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本公告由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