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下月本市将出让市|考试|大|北区雒口路34号等5处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市北区雒口路34号、市北区太清路47号,四方区广昌路7号,浮山新区劲松三路东、长沙路南等4处地块将配建包括限价房、廉租房、租赁住房在内保障性住房约1200套。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北区太清路47号地块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商服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该地块将配建继本市河马石租赁房之后第二处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租赁住房2850平方米,约44套;市北区雒口路34号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35852平方米,限价房建设用地规划建筑面积为29538平方米;四方区广昌路7号,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26990平方米,限价房建设用地规划建筑面积26990平方米;浮山新区劲松三路东、长沙路南地块,按照土地招拍挂文件,竞得人须代建不少于210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500平方米。
“廉租住房建设实行配建制度,这是本市首次通过土地招拍挂捆绑配建廉租住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廉租住房等一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由此,以往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多采取单独划拨的方式。但是,因所使用土地采用划拨供应没有土地收益,土地收回时又必须对原用地单位进行补偿,而市财政资金有限,致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存在一定困难。
本次在浮山新区劲松三路东、长沙路南地块中配建廉租住房,将廉租住房建设与储备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捆绑,开创了本市在招拍挂出让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中配建廉租住房之先河,为建设廉租住房开辟了一个新的渠道。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周铮介绍,|考试|大|从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中拿出部分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市政府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新思路。本次出让的市北区太清路47号地块配建租赁住房,在经营性用地中配建租赁住房,土地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不仅在青岛属于首次,在全国也将是首例。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北区太清路47号地块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商服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该地块将配建继本市河马石租赁房之后第二处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租赁住房2850平方米,约44套;市北区雒口路34号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35852平方米,限价房建设用地规划建筑面积为29538平方米;四方区广昌路7号,商品房用地规划建筑面积26990平方米,限价房建设用地规划建筑面积26990平方米;浮山新区劲松三路东、长沙路南地块,按照土地招拍挂文件,竞得人须代建不少于210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500平方米。
“廉租住房建设实行配建制度,这是本市首次通过土地招拍挂捆绑配建廉租住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廉租住房等一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由此,以往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多采取单独划拨的方式。但是,因所使用土地采用划拨供应没有土地收益,土地收回时又必须对原用地单位进行补偿,而市财政资金有限,致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存在一定困难。
本次在浮山新区劲松三路东、长沙路南地块中配建廉租住房,将廉租住房建设与储备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捆绑,开创了本市在招拍挂出让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中配建廉租住房之先河,为建设廉租住房开辟了一个新的渠道。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周铮介绍,|考试|大|从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中拿出部分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市政府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新思路。本次出让的市北区太清路47号地块配建租赁住房,在经营性用地中配建租赁住房,土地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不仅在青岛属于首次,在全国也将是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