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国土局出台“十条禁令”保清廉

时间:2008-10-25 01:5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为保证能力作风建设成效,提高社会满意程度,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出台了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并建立明查暗访制度,购置专业摄影摄像器材,凡检查发现或经举报、投诉被查实违反“十条禁令”的,一律先待岗,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直至开除。
  “十条禁令”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在招标开标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向投资商 透露应当保密的土地资源信息;禁止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而在集体土地上建房、买房;禁止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房屋开发商购买房屋;禁止投资房地产开发、土地复垦整理、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经济实体中兼职;禁止违诺办理服务事项;禁止工作日中午擅自饮酒;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吃请招待;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禁止在工作时间打牌、洗澡、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